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行政事业单位转让房屋是否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转让房屋(销售不动产)应按实际转让金额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同时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分别按营业税税额的7%(或5%、1%)3%、4%计算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在转让房屋时,应按照其转让房屋所取得的增值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 上一篇:返利款进项税需要换算吗
- 下一篇:财政返回是否可以进行纳税调整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