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融资租赁业务如何缴纳流转税?
答: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残值购入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符合以上条件的融资租赁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 上一篇:为解决经费出售旧房纳不纳税
- 下一篇:企业出租包装物取得押金收入,是否应缴纳增值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