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 如果收取的押金要先缴纳营业税,那么本年度的营业税金与营业收入是不配比的,押金的营业税税费在汇算清缴时是否在税前扣除?该如何调整?
答: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四条的规定,税前扣除的确认应遵循配比原则和相关性原则。配比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出租方收取押金缴纳的营业税是与其取得押金收入相关的税金支出,因此这部分营业税额可在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取得的押金收入也应作为“其他收入”并入收入总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续问:收取的租赁押金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如果按老师所说作其他收入,账务如何处理?
答: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价外收费的处理是存在差异的。会计上不对收取的租赁押金确认收入,作为“其他应付款”管理是合理的;但在进行税务处理时,这部分押金要作为价外收费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作为“其他收入”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上一篇:培训费收入应该交增值税吗
- 下一篇:代理进口货物结算发票的相关问题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