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滞纳金为千分之二从何年开始实施?

2020-07-15 10:45 报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滞纳金不是处罚,而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占用国家税金而应缴纳的一种补偿。只要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均应当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本条例从1998年开始实施,2001年起改为万分之五。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