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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是刚成立的企业,我要设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账簿,请问对设置的时间有具体规定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提示:
您应在发生扣缴义务之日起10内,设置代扣代缴税款账簿。- 上一篇:滞纳金为千分之二从何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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