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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购确认为收入吗
售后回购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销售业务,它是指卖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与购货方签订合同,规定日后按照合同条款(如回购价格等内容),将售出的商品又重新买回的一种交易方式.如果卖方承诺在销售商品后的一定时期内回购,不论合同规定回购价以回购当日的市场价为基础确定,还是回购价已在合同中明确,由于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同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关于收入的四个条件,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对售后回购业务一般不应该确认收入.
售后回购会计处理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售后回购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科目,核算发出商品的销售价格与实际成本及相关税费之间的差额.企业在发出商品时,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按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贷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清理"等,按增值税发票上的增值税额,或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营业税"等;
根据计算的有关税金和附加后,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贷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城建税"、"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按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如果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还应在销售与回购期内按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待转库存商品差价".如果回购价格小于原售价,根据谨慎性原则,则不能计提财务费用.企业日后重新购回该商品时,根据对方开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借记"物资采购"或"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同时,将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科目的余额冲减或增加购回商品的成本.
售后回购确认为收入吗?销售回购在理论上来说是可以确认为收入的,但是在会计核算时就需要注意了,售后回购是不可以纳入收入科目的,因为售后回购是不满足纳入收入科目的条件的.售后回购关系到产品差价的问题,同时还关系到税务问题,因此不能随意的就被纳入到收入的科目之中.想要了解更多的专业知识请关注会计学堂网站更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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