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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的可以抵扣吗

2020-07-23 11:19 实务会计

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的可以抵扣吗


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动产,专用于员工福利的进项,不可以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二十七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可以抵扣吗?

职工福利费列支的所有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发给职工做为福利的增值税发票有两种情况:

1、发给员工做福利的货物是外购的,这种情况税法明确规定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因为你买来的货物根本就不是用来卖的,这个进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链条已经中断,也就是说购买来的货物不是用于应税项目的,所以不可以抵扣;

2、发给员工做福利的货物是公司自行生产的,这种情况税法明确规定,发放给职工是视同销售,要交增值税.

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是流转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本公司购买的应税货物如果用在出售或者生产应税商品出售,则增值税流转到下一个环节,产生销项,所以进项可以抵扣

用于职工福利、不动产自建等等,则不能抵扣,流转环节结束了.

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进项可以抵扣吗?

可以抵扣的.根据增值税法规定,自产的商品用于员工福利要视同销售,所以进项税可以抵扣.用自产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有增值税销项,那么进项可以抵扣.

用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其增值税进项不可抵扣.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可以抵扣吗?大家要了解,如果是公司的不动产可以抵扣,如果只是租的就不可以抵扣,而且只作为员工福利的时候,发票是专票的话一般也是不抵扣的,如果大家有问题的话,可以到网站平台留言,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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