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房地产公司会计小王前两天接到税务部门的电话,要求他按照规定申报缴纳地下车位的房产税。小王非常困惑: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销售车位为什么要缴纳房产税?
带着这一疑问,小王咨询了有关税务人员。原来小王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开发的项目规模较大,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建造专门的人防工程,公司在地下人防工程内的其他区域设计建造了地下车位。房地产公司对这些地下车位没有产权,买家不能办理产权证。
在销售这些车位时,公司一直使用《地下车位销售合同》。合同注明:“买受人所购地下停车位部分位于园区人防工程内,买受人购买的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非所有权。停车位使用期限同土地使用证年限。如国家相关法律有其他规定,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当地税务机关规定:企业销售位于人防工程内、不能单独办理产权证的车位,使用租赁业发票,不能向买受人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房地产公司按照税务机关要求向买家开具了服务业——租赁业发票,一次性收取了与售价相当的款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另外,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对此项业务,双方签订的合同虽然名为销售合同,但实质上是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业务对待。公司收取相当于全部价款的款项,视同一次性收取20年的租金,需要分摊计算每年的租金额按照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如公司2014年7月签订合同收取李某车位款18万元。那么公司2014年应缴纳5个月租金的房产税,税款金额为180000÷20÷12×5×12%=450元;2015年应缴纳房产税180000÷20×12%=1080元,直到缴满20年为止。如果中间企业注销应将剩余未缴税的租金一次性计算缴纳完毕。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