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某制衣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产品主要销往美国。近年受美元持续贬值的影响,企业的订单、利润一降再降。2008年,该企业出口离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耗用原材料2100万元,全部取得进项税额发票,进项税额共计357万元,公司退税率11%,当年不予免抵退税额转出180万元〔3000×(17%-11%)〕,其他成本和期间费用700万元,当年获得退税款177万元,利润20万元。
就该公司而言,对于低附加值产品制造商来说,通过内部挖潜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已经十分困难,但是另辟蹊径降低税收成本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由生产企业办理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而外贸企业自营出口由外贸企业办理免、退税。同样一笔出口贸易,采用不同方法处理,税收成本并不一致。如果该企业成立一家外贸企业,将产品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按不含税价25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价格高于成本价),销项税额为425万元,内销应纳税额68万元(425-357),外贸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应退税额为275万元(2500×11%),不予退税成本150万元(2500×6%)。假设合计的其他成本和期间费用仍为700万元,那么集团合并报表产生利润50万元。
可见,通过成立一家外贸企业进行出口,不仅多获得退税98万元,而且合并实现利润50万元,多实现利润30万元。
上述两种方法存在两个差异:
一是利润增加了30万元。这是因为生产企业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为基数,来计算不予免抵退税的进项税额转出数,即3000×6%=180(万元),而外贸企业是按购进商品的不含税价为基数,即2500×6%=150(万元),两者相差的30万元企业可以视同多实现的利润。
二是退税增加98万元,应纳税额增加68万元,合计增加现金流为30万元。这是因为出口退税与购入环节的进项税额相关,本例中将自产产品卖给外贸公司,实际上是增加了产品的进项税额,虽然在内销环节增加了应纳税额,但在退税环节增加了更多的退税额,从而使得整体现金流得到改善。
- 上一篇:办理代理出口,业务如何办?
- 下一篇:生产企业办理免抵退税须提供哪些资料?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