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我单位是一家压力容器制造企业,主营是销售锅炉,兼营锅炉安装业务。我公司具备锅炉安装资质,同时符合国税发[2002]117号文的的相关规定,问:我公司对承包工程相关的安装业务收入能否按营业税申报纳税。
答:正确理解国税发[2002]第117号文,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1.必须符合的两个条件:
(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2.所谓的自产货物是指以下几类货物:
(一)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二)铝合金门窗;
(三)玻璃幕墙;
(四)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
如果你公司同时满足这几个条件,可以对承包工程相关的安装业务收入按营业税申报纳税。
- 上一篇:补充医疗保险与补充养老保险能否在税前扣除
- 下一篇:企业能否自行填开发票入账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