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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公司在租用的土地上建了装置和办公楼,办公楼已开始使用,税务局要求交纳房产税,我公司已开始按照房产账面价值的70%交纳。但房产证因手续不全至今未办理出来,并且估计会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也未必能办理出来,请问对于已使用开的办公楼,没有房产证也需要交纳房产税吗?
答: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检发《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关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税地[1986]8号)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建成办公楼并开始使用,房产税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即使尚未办理房产证,也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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