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某领导在一家新成立并且独立的单位兼职,工资在我单位开具,本月工资薪金为8000元,新成立单位在本月偶尔发放一次奖金8000元给某领导,该领导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依据是什么?该领导的个税是由我单位交纳,还是新成立单位交纳?可以合并在一起申报交纳吗?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个人取得新成立单位偶尔发放的奖金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该个人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应由这两处单位分别就其支付的工资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该个人应将其从两处取得的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于取得两处工资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对于纳税地点的确定,该个人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 上一篇:公司客户是个人的不开发票是否违反规定
- 下一篇:办公用品和办公桌椅可抵扣进项税吗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