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题】
近日,国务院已原则同意推出股指期货品种,请问,从事股指期货买卖业务是否缴税,按何种税目缴税?
【解答】
股指期货的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股指期货交易与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具有基本相同的特征和流程。股指期货是基于股票的衍生产品,具有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的基本功能。
股指期货买卖业务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期货业务中的非货物期货买卖业务,纳税人从事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期货包括货物期货与非货物期货。而非货物期货即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依据各种合约标的物的不同性质,可分为利率期货、汇率期货和指数期货三大类。因而,股指期货买卖业务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期货业务中的非货物期货买卖业务,纳税人从事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货物期货 (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的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并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也就是说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基于上述政策的规定,股指期货买卖业务就纳税人而言,仅对单位纳税人按差额进行征收,对个人从事股指期货买卖业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 上一篇:不动产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税务处理
- 下一篇:非居民企业转让股权如何纳税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