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实行简易征收的能否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020-07-15 10:40 报税

  问:我单位为生产砖瓦的一般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方式,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税政策。根据规定,从今年7月起,砖瓦产品掺废须达70%以上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优惠。我公司在原使用自己采掘的淤泥基础上,增加了外购的粉煤灰等废渣,“三废”比率达70%以上,对上述砖瓦单独核算。我公司能否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明确了纳税人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的5个条件,即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并未明确可享受优惠一般纳税人的征收方式,因此,简易征收方式下可享受即征即退优惠。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