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一、事项名称: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二、业务描述: 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事项是指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需申报的退(免)税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的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而无法完成申报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 未按规定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的,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不得进行退(免)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纳税申报。 三、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第六条 四、办理材料: 1.《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电子数据1份 五、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六、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九、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十、办理流程: 十一、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该业务经主管税务机关在审核系统录入无相关电子信息后,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时间不受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限制。
- 上一篇:入库减免退抵税
- 下一篇: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报送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