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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 二、业务描述: 税务机关按照办税公开要求的范围、程序和时限,公开相关涉税事项和具体规定,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三、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1号) 四、办理材料: 社会公众涉税公开信息查询无需提供材料。 五、办理地点: 可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具体地点和网址由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确定。 六、办理机构: 各级税务机关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即办事项 九、联系电话: 各级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十、办理流程: 无 十一、纳税人注意事项: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报刊、网站、信息公告栏等公开渠道查询税收政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非正常户认定信息等依法公开的涉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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