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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安企业外出施工要开外管证,去什么地方算是“外埠”?
答:
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
提示:
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就是外出经营,而当地对外来的施工企业称:“外埠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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