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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司是外贸企业,咨询下若公司是人民币结汇的,需要怎样操作?退税方面和美元结汇的有何差别? 答:根据国税函〔2009〕470号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申报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必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但应单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如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申报的,应在申报表中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标注。退税其他方面与美元结汇出口退税申报没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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