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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的会计政策实施或者会计处理出现的问题,往往需要调整账务来达到预期的结果。那么会计调账都有那几种方法呢?
1、追溯调整法
年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追溯调整法分为两部分:编制调整分录;调整报表项目和附注。
(1)调整分录的编制
追溯调整的思路可分为三步:
第一步,还原旧政策的会计处理;
第二步,完成新政策的会计处理;
第三步,调整差异。新政策=旧政策+差异
以前年度损益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替代。
需调整的项目通常有4项:有关的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科目;递延所得税(税法不承认会计政策变更,只改变账面价值,不改变计税基础,无需调整应交所得税,但产生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项目);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调整报表项目和附注
假设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10年1月1日,调整的报表为2010年报。
调整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2010年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数(2010年初即2009年末),调整项目为四个: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调整利润表项目
调整2010年利润表项目的上期数(即09年金额),调整项目为四个:收入费用、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和每股收益。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整2010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政策变更”项目中的上年金额(08年末余额),调整项目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调整2010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政策变更”项目中的本年金额(09年末余额),调整项目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注: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会计政策变更”项目是“上年年末余额”大项目下的小项目。
在附注中对报表项目调整予以说明。
2、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3、红字更正
红字更正又叫“红笔订正”、“赤字冲账法”。它是指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4、补充登记法
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的金额的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第×号凭证少计数”,并据以登记入账。这样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
例:通过开户银行收到某购货单位偿还的前欠货款6500元,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将金额误记为5600元,少记了900元,并已登记入账。更正时,应将少记的900元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其补充更正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900
贷:应收账款 900
5、不能按错误额直接调整的调整方法
税务检查中审查出的纳税错误数额,有的直接表现为实现的利润,不需进行计算分摊,直接调整利润账户;有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才能确定应调整的利润数额。后一种情况主要是在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结转、生产成本的核算中发生的错误,如果尚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其错误额会依次转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及利润中,导致虚增利润,使纳税人多缴当期的所得税。因此,应将错误额根据具体情况在期末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则一旦全部调增利润后就会造成虚增利润,征过头税。
1、追溯调整法
年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如同该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就开始采用新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即,应当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
追溯调整法分为两部分:编制调整分录;调整报表项目和附注。
(1)调整分录的编制
追溯调整的思路可分为三步:
第一步,还原旧政策的会计处理;
第二步,完成新政策的会计处理;
第三步,调整差异。新政策=旧政策+差异
以前年度损益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替代。
需调整的项目通常有4项:有关的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科目;递延所得税(税法不承认会计政策变更,只改变账面价值,不改变计税基础,无需调整应交所得税,但产生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项目);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2)调整报表项目和附注
假设会计政策变更日为2010年1月1日,调整的报表为2010年报。
调整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2010年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数(2010年初即2009年末),调整项目为四个: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调整利润表项目
调整2010年利润表项目的上期数(即09年金额),调整项目为四个:收入费用、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和每股收益。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的调整
调整2010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政策变更”项目中的上年金额(08年末余额),调整项目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调整2010年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政策变更”项目中的本年金额(09年末余额),调整项目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注: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会计政策变更”项目是“上年年末余额”大项目下的小项目。
在附注中对报表项目调整予以说明。
2、未来适用法
未来适用法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时,新的会计政策适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交易或事项。即:不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根据披露要求,企业应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净利润的影响数。
3、红字更正
红字更正又叫“红笔订正”、“赤字冲账法”。它是指记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或金额发生错误,且已入账。所谓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制一张与原错误完全相同的记账凭证,据以用红字登记入账,冲销原有的错误记录;同时再用蓝字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年×月×号凭证”,据以登记入账,这样就把原来的差错更正过来。应用红字更正法是为了正确反映账簿中的发生额和科目对应关系。
4、补充登记法
适用于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会计科目正确,但所填的金额的金额小于正确金额的情况。采用补充登记法时,将少填的金额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在“摘要”栏内注明“补充第×号凭证少计数”,并据以登记入账。这样便将少记的金额补充登记入账簿。
例:通过开户银行收到某购货单位偿还的前欠货款6500元,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将金额误记为5600元,少记了900元,并已登记入账。更正时,应将少记的900元用蓝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其补充更正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900
贷:应收账款 900
5、不能按错误额直接调整的调整方法
税务检查中审查出的纳税错误数额,有的直接表现为实现的利润,不需进行计算分摊,直接调整利润账户;有的需经过计算分摊,将错误的数额分别摊入相应的有关账户内,才能确定应调整的利润数额。后一种情况主要是在材料采购成本、原材料成本的结转、生产成本的核算中发生的错误,如果尚未完成一个生产周期,其错误额会依次转入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销售成本及利润中,导致虚增利润,使纳税人多缴当期的所得税。因此,应将错误额根据具体情况在期末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本期销售产品成本之间进行合理分摊。则一旦全部调增利润后就会造成虚增利润,征过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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