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题描述: 纳税人不慎遗失车船税完税凭证(证明)或减免税证明的,应到哪里申请补开? 问题答复: 根据《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车船税法执行指引的通知 》(穗地税函[2013]110号)的规定,对于纳税人不慎遗失完税凭证(证明)或减免税证明的,补开具完税证明或减免税证明的办理地点如下: (1)单位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补开具保密信息告知书或车船税减免税证明。 (2)个人纳税人原通过地税机关缴纳税款或办理减免税手续的,到该地税机关申请开具保密信息告知书或补开具车船税减免税证明。 (3)个人纳税人原通过代征单位(市邮政局、电子自助终端和网站缴税除外)缴纳税款的,到代征单位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保密信息告知书。 (4)个人纳税人原通过市邮政局代征网点缴纳税款的,各区(市)地税机关均可开具保密信息告知书。 (5)个人纳税人原通过电子自助终端或网站缴纳税款的,由自助终端所属公司负责补打印凭证。
- 上一篇:关税的纳税方式
- 下一篇:消费税的纳税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