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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贴足印花就完税了吗?请看下面的案例分析:
A、B公司两家公司因业务需要签订咨询服务合同,由B公司向A公司提供业务咨询服务。在项目完成后,A公司的经办人员将咨询费用送到B公司,在取发票时看到B公司持有的合同已作了贴花,便认为是已缴清了印花税,回到A公司也没再提起缴税的事。不久,税务机关上门进行日常税务检查,在查阅账簿、合同、发票等资料时,发现了该咨询服务合同未依法缴纳印花税的问题,于是对A公司作出了补税和罚款的处理。
税务人员对处罚决定进行了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也就是说,对合同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均纳税义务,均应按照合同金额贴足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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