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实行了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的出口企业,目前因种种原因,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加工贸易登记备案、核销业务时,无法提供纸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请问,我公司该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工贸易纸质手册电子化有关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449号)规定,实行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的出口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加工贸易登记备案、核销业务时,如果无法提供纸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广应用H2000电子化手册系统的通知》(署加发〔2008〕57号)和《加贸司关于明确电子化手册纸面单证打印有关问题的通知》(加贸函〔2009〕6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可提供经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税务机关可据此办理有关加工贸易出口退税事宜。
- 上一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办理退免税手续简便
- 下一篇:外贸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操作程序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