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题描述: 我司有一单出口要做免税申报,不退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65号第二条说要办理备案手续,第八条说资料留存企业备查。这不是前后很矛盾。具体要办哪些手续? 问题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65号第二条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放弃全部适用退(免)税政策出口货物劳务的退(免)税,并选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或征税政策。放弃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劳务放弃退(免)税声明》(附件2),办理备案手续。
因此,若你司属于放弃退免税而适用免税或者征税政策,应办理放弃退免税的备案手续,若是属于根据规定应做免税申报,只需要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前后是不矛盾的。
- 上一篇:如果发生出口退运和索赔 如何处理
- 下一篇:出口退税问题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