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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开发票问题

2020-07-15 11:04 报税
问:汕头市星湖城的沃尔玛超市最近出台了一项新规定,以公司名为抬头的发票,一天只能开一次,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提前开了,后面的人将无法在当天以相同的公司名再次开发票,而且,购物小票太过褶皱了也不能开发票,请问这合理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综合上述规定,在发生商品交换或者劳务服务过程中,收款方应当开具发票,而付款方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规定同时指出,必须如实按照实际经营业务开具及索取发票。如你确实在该商家有发生商品销售交易,而商家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则可提相关商品交易凭据到税务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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