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有时候外出办事,别人给的是定额发票,如果付款方的地方没有写付款方的名字,是否可以直接加盖付款方名称章? 答: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根据上述规定,开具发票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定额发票也是发票的一种,也应按上述规定执行。付款人收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建议在付款时按规定取得发票。以下部分省市关于定额发票的规定供参考: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定额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第34号)规定,开具定额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在发票联加盖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已开具的定额发票存根联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方可销毁。
2、《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通用定额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大地税公告〔2011〕15号)第十七条规定,通用定额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加盖收款单位发票专用章。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