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某公司出租一房产给自然人李某,合同期为两年,但一年后该公司因业务需要收回了该房产,但按合同约定,需要支付给李某违约金3000元,李某开具了收款证明。该公司询问这3000元能在税前列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也规定,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本例中该公司“支付违约金”这项活动既不属于“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也不属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但其又是“合理的支出”,所以在实际执行中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支出,发票作为扣除的依据;对于确实不能取得发票的支出,只要纳税人能够提供支出的合法性其他凭据,例如合同协议、付款证明等,也可作为扣除的依据。本例中只要该公司提供李某(自然人)的收款凭据、合同原本以及违约情况说明便可在税前列支扣除那笔违约金。
- 上一篇:超范围经营是否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下一篇:取得解放军收费票据能否税前列支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