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个人偶尔发生临时销售货物的行为且无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要求税务机关开发票,应该由哪一方税务机关受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增值税纳税地点的规定为:(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根据以上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临时经营户属非固定业户,发生销售货物行为,应当向销售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需向税务机关开发票,即应当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发票,销售地应该是货物的成交所在地,一般也是购货方单位所在地。临时经营户的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与销售地一致时,纳税地点比较明确;而当两者不一致时,即到外地或外地来本地销售货物时,就不应向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发票。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