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我公司收到某煤炭销售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已抵扣进项税。但该企业在与我公司发生经营业务的过程中,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到期,且税务机关不再允许其销售煤炭。对方是否属于超出经营范围经营?我公司收到的发票是否应进项税额转出?
答:《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该文件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规定: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这些情形都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普通发票。
依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若未依法收缴发票,可以自开发票。对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的,可以申请开发票。由此,若公司取得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上一篇:企业收取违约金如何开具发票?
- 下一篇:设计监理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可否抵扣?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