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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8月1日以后启用新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老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必须缴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老版专用发票、货运专票和普通发票暂继续使用。
因此,老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缴销,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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