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一般纳税人企业支付的水费,其中的污水处理费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合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文件的规定:对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委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由于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所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上一篇:支票的检查重点有哪几项
- 下一篇: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压线是否可抵扣进项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