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答:在工商部门领取《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后,请携带该营业执照及公章到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以下涉税事项:
(一)税(费)种认定;
(二)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申请(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方式鉴定(适用于内资企业);
(四)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备案(适用于汇总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
(五)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
(六)银行帐户备案;
(七)银行扣缴税款“三方协议”签订;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选择办理);
(九)发票票种核定(选择办理,需携带发票专用章);
(十)出口货物退(免)税资格备案(适用于出口企业);
(十一)开通电话或网上申报;
(十二)开通CA数字证书应用服务。
如开通网上申报功能请携带《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办理。具体涉税事宜,可直接联系所属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实名咨询。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