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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单位承接国内发包单位一项建筑安装工程,其中有1个单项工程施工地点在国外(欧洲)。请问,国外工程税金如何计提和缴纳?如果国外工程需要计提和交纳,请问在何处缴纳?
答: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上述劳务发生在境外,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用缴纳营业税。但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将该项工程单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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