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我单位是一家主要经营三轮农用运输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的公司。请问我单位销售农用车是否可以按照农机税目享受免税待遇?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和三轮农用运输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89号)文件规定:“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也称‘手扶拖拉机底盘’)和三轮农用运输车(指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装置的三个车轮的农用运输车辆)属于‘农机’。”该单位销售的以单缸柴油机为动力的三轮农用运输车可按有关“农机”的增值税政策征免增值税,销售以双缸柴油机为动力的三轮农用运输车和四轮农用运输车则不属于免税农机范围,应按照法定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