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某私营制造企业,2003年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幅度在10%以上。
请问:该企业是否可以申请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即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文件规定:加计扣除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上述工业企业包括从事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企业。
据此规定:该私制造企业可以申请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
- 上一篇:我公司的相关发票应怎样开具
- 下一篇:国家对农药的生产销售有何税收优惠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