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按如下所列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投资者应纳税额=经营(销售)收入*适用征收率
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所适用征收率不再按年换算,而以每次累计收入额依计算公式计税。
实行核定征收的合伙企业,其投资者应纳税额的计算办法以该企业取得的经营(销售)收入,据此确定适用征收率,计算应纳税款后,再按各投资者分配比例分摊税款,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量分摊税款,分别申报纳税。
凡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年度终了时不再汇算。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年度终了时,也不再进行汇总,也不弥补企业的亏损。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