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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乡镇企业所得税额减征10%,如何确认乡镇企业标准?
答:《乡镇企业法》第二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
前款所称投资为主,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虽不足百分之五十,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
乡镇企业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这里各地都设立有“乡镇企业(或者中小企业)局”,相关的申报程序及文件要求,你可以到该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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