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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购货方,购货方未到税务机关认证,也未入帐,也未保留此发票,就将所购货物加价10%销售,销售收入也未入帐,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查帐征收)
答:上述情况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未入账的销售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计算,但销售成本由于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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