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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尊敬的老师,请问因公出差交通违章罚款,是否可扣减应纳税所得额?什么罚款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谢谢!
答:交通违章罚款属于行政性质的罚款,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一般来讲,对于企业因经济事项而支付的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但由于违反相关法律或行政规定等而支付的罚款不能在税前扣除,应按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扣除。
上述084号文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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