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
2008年前成立的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由地税机关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上述企业于2009年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其企业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规定,新增企业是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1号)规定标准认定的新办企业。新办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标准:一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二是新办企业的权益性出资人(股东或其他权益投资方)实际出资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的累计出资额占新办企业注册资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25%。2008年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即意味着投资者由原来承担无限责任转变为承担有限责任,实际上相当于注销原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尽管可以在工商部门取得设立登记,但只要非货币资产在新公司权益性投资中所占比例超过25%,仍视为老企业,其企业所得税仍由原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如果非货币资产在新公司权益性投资中所占比例低于25%,则按新办企业处理,并按照国税发〔2008〕120号文件规定确定企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
- 上一篇:一般纳税人企业对注册资金是否有要求?
- 下一篇:如何界定“自建行为”?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