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问:我单位为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从2014年1月开始,按照市政府车改文件的规定,封存拍卖了全部公务用车,对全体员工实行车改补贴,平均每月300元/人。为员工发放的车改补贴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其中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具体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上述单位实行车改后,按有关规定发放给本单位员工的车改补贴,应归结到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