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房开企业逾期交土地出让金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能进到土地成本里面吗

2020-07-15 10:41 报税
问:房地产开企业逾期交纳土地出让金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进到土地成本里面吗?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5〕第6号)第七条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其中并不包括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所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