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报税 >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进一步扩大了研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简化核算管理和审核程序,相关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对于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什么范围要求?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娱乐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行业外,其他行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 上一篇:核定征收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 下一篇:出售继承的房产如何确定购房时间
- 07-15二手房转让中转让人和赠与人如何纳税
- 07-15个人申请税务局开普票注意事项
- 07-15配股是否也应交个人所得税
- 07-15内地公民转让香港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在
- 07-1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有哪些罕见的特殊规
- 07-15房屋转租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 07-15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
- 07-15收到国外发票可以入账吗?
- 07-15携税宝怎么报税?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