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会计学习网-免费财务会计学习的网站

主页 > 会计问答 >

辽宁初级会计职称

2023-07-15 10:04 会计问答

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证书是进入会计行业的基础证书,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含金量还是比较高的,而且初级会计职称是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因此每年的报名考生们都非常关注它的含金量,它的待遇有多高呢。

初级会计职称的介绍

初级会计职称即助理会计师。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又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助理会计师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从考试的科目来看,初级会计的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考试的内容涉及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1. 初级会计考试中的题型分类

初级会计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以及不定项选择题。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两个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没有主观题,考试采用计算机评分标准。

每类试题分值及得分规则在试卷每类试题前说明,实行计算机阅卷。

  1. 按照考试规定,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2. 按照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录取的考生答卷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编报,省会计考试院负责把本年度内当年的所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在省会计考试中心统一“登记””查询。

  3. 报名资格的取得及成绩的有效期实行依据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根据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所以其考试的合格成绩,要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其中包括专业科目、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内容。

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科目指南适时调整。

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选择继续教育内容,以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四、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符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计。

(一)面授教育

除参加财政部门直接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面授教育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情况和需求,独立组织专业科目继续教育。

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自行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的单位性质,设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三)学分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1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三)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四)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五)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六)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八)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官网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

栏目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