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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每日一练(三)

2020-07-10 09:59 注册会计

很多人说你不要把一件事情想的有多复杂,也有人会说你不要把一件事想的有多简单,究竟以哪一种态度来审视每一件事成了难题,要我说大家既不能过于多想也不能轻易小看,尤其是在困难面前,我们从来都得严阵以待,

注册会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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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题

为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加快新能源开发步伐,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2008年初,甲股份有限公司与乙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募集设立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公司),有关东方公司的设立和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东方公司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设立方案中规定甲、乙公司均用货币资金出资1000万元,其余资本金通过社会募集取得。公司设立方案经律师审查修改后设立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东方公司成立后,由股东大会通过社会招聘,任命张涛为公司总经理。张涛到任后,提议王江为财务总监。王江是张涛原单位的高级工程师,精通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与张涛配合默契。该提议经张涛主持的经理会议通过,正式任命王江为公司财务总监。

(3)东方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通过微生物发酵生产清洁的、可持续发展的新能源,销售新能源产品;向其他企业提供新能源方案的咨询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服务,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0亿元,取得技术服务收入8000万元,实现净利润3亿元。对于取得的营业收入东方公司按照增值税税率17%缴纳了增值税,按20%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4)为了加快企业的发展,充分利用财务杠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2011年初经董事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28000万元,发行债券取得资金后将27000万元用于新能源的开发,1000万元用于兴建职工活动中心和购置体育器材。在此之前东方公司未发行过债券。

(5)为了发行债券,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对东方公司在会计处理中的不当之处进行审计调整后,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后的东方公司财务报告表明,东方公司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0000万元,负债总额为18000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2000万元。

根据资料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东方公司设立方案中是否存在不合法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2)东方公司在机构设立和人员任命方面是否存在不合法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3)东方公司的纳税行为是否存在不合法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4)东方公司发行债券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合法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1)东方公司设立方案的不合法之处:

甲、乙公司出资金额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公司法律规定,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甲乙公司作为发起人,出资额不得少于2100万元(6000×35%),而方案中发起人的出资额只有2000万元,不符合规定。

(2)东方公司在机构设立、人员任命中的不合法之处:

东方公司由股东大会任命张涛为总经理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由股东大会聘任总经理不符合规定。

任命王江为财务总监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有权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由经理任命财务总监不符合规定。同时,根据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包括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王江不符合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3)东方公司税收处理中的不合法之处:

技术服务收入缴纳增值税不符合规定。

理由: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技术服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东方公司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不符合规定。

理由: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不按20%征收所得税。

(4)东方公司在发行债券中的不合法之处:

发行债券由董事会决定不符合规定。

理由:按照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发行债券应该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不能由董事会作出决议。

发行债券的金额不符合证券法律规定。

理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符合下列条件: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③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④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⑤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从题目给定的资料可以看出,净资产为52000万元时,发行债券总额最多为20800万元(52000×40%),发行债券总额28000万元超过了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的规定。

将发行债券取得的资金用于兴建职工活动中心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

理由: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由审计委员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不符合规定。

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公司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

注册会计师备考

分为综合阶段和专业阶段,两者之间考试安排不同,考试时间不同,参加报名的条件也是不同,想到大家已经走到了综合阶段,相信同学们早就有了自己的备考方法,希望同学们可以一如既往的努力通关,完成证书领取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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