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问:关于劳务派遣业务,我方的收入是收取劳务人员管理费,对方要求我方开具包括劳务管理费,劳务人员工资及统筹等在内的全额? ??票,想咨询一下,如果这样开票的话,我方应如何交税?
答:您所描述的“劳务派遣业务”,应属于劳动力输出业务,提供人力劳务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贵单位取得的劳务管理费收入不属于缴纳增值税的范围,应缴纳营业税,具体情况向地税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另外,贵单位取得的劳务管理费收入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上一篇:支付境外设计咨询费需代扣营业税吗
- 下一篇:个人出租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
- 07-15怎样开具发票问题?
- 07-15一般纳税人跨市县迁址进项税能否继续
- 07-15电信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是
- 07-15以票管税的意义
- 07-15企业自备货车为客户运输本企业产品是
- 07-15外国企业是否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 07-15研发费是否属资本性支出
- 07-15【情景对话】废水处理涉税问题解析
- 07-15个体工商户建账的标准是什么?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