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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记账法记账规则

2020-07-09 12:45 实务会计
  记账规则是采用复式记账法记账时所应遵守的规律。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每天发生着大量的经济业务,这些经济业务虽然千差万别、错综复杂,但归纳起来不外乎四种类型。  

  *9种类型:资产与权益同时增加

    企业收到财政部门投入的资金20 000元,存入企业银行存款户。     对这项经济业务,要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同时,记入“实收资本”账户的贷方;记入借方的金额与记入贷方的金额相等。  

  第二种类型:资产与权益同时减少

    这项经济业务也涉及到三个账户,应在记入“银行存款”账户贷方的同时,记入负债类账户“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账户的借方;记入贷方的金额应与记入借方的金额之和相等。  

  第三种类型:资产内部有增有减

    这项经济业务,涉及两个资产类账户的变化,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和“现金”账户的贷方;记入“现金”和“银行存款”账户的金额相等。  

  第四种类型:权益内部有增有减

    这项经济业务引起一项负债增加,一项负债减少,应在记入“应付账款”账户借方的同时,记入“应付票据”账户的贷方,记入借方的金额与记入贷方的金额相等。     从以上四种类型的经济业务举例可以看出,在借贷记账法下,每一项业务发生后,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记入有关的账户,一个记借方,另一个记贷方。第二章的内容讲过,收入、费用变动的经济业务对会计等式的影响也不外乎四种类型,用借贷记账法对其进行记录的规则也是相同的。这样,我们可以从中归纳概括出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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