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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称为固定资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2)属于整体之一部分,不便或不宜划分,而其整体总值符合固定资产标准者,应列为固定资产。
(3)凡相同种类、规格的设备、器具、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虽然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但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
(4)单台电动机其功率为30KW以上(含30KW)应列为固定资产。
(5)成套生产装置上的管道、阀门、仪器仪表、线路在竣工时应列为固定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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