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实务会计 >
员工社保个人部分、个税等按道理应由个人交纳,而在实务中,却有很多是由公司来负担这部分支出的,其中缘由,多是劳资双方洽商的结果吧。但这给企业账务和税务处理带来了困难,对此的账务处理方式有:走营业外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用、计入工资总额处理等等,各执一词,很难辨别。那么到底在实务中,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一问题呢?按照主流观点,主要有两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是按照表面的理解,将企业承担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社保计入营业外支出。理由是:这部分支出并不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应该负担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个人负担,而且公司约定的薪资也不包括这一部分,所以不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而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种方案是将企业负担的个税、社保视同对职工的薪酬支出。理由是:“实质趋同”原理,个人部分由公司来交,等于变相给员工涨工资。这样的好处,就是工资账务处理正常化,坏处是个税上多交点。
以上的两种方案,我更倾向于第二种方案,而且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税和社保,本质上应该是对员工支付的一种薪酬,应将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作为税后工资,在缴纳个税、社保时将其还原成税前工资进行计算。
第二种方案的优越性还在于:
(一)使用第二种方案,企业负担的该部分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而第一种方案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的第三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第一种方案减少了个人实际应缴纳的个税,会产生税务风险。
例:甲公司为北京地区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其职工王某2017年11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0元,企业为其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应负担的社保、公积金,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25%。
第一种方案的做法如下:
计算应负担个人社保=20000×(8%+2%+0.2%)=2040(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公积金=20000×12%=2400(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所得税=(20000-2040-2400-3500)×25%-1005=2010(元)。
账务处理:
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28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0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6200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400
支付工资薪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0000
营业外支出 6450
贷:银行存款 20000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社保 2040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公积金 2400
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0
缴纳社保、公积金和个税的会计分录与一般情况的处理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第二种方案的做法如下:
由于2017年北京市的最高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为23118元,以税后工资20000元为基础推算税前工资,一定是高于23118的,适用25%的税率和1005的速算扣除数。
计算应负担个人社保=23118×(8%+2%+0.2%)=2358.03(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公积金=23118×12%=2774.16(元)
以税后工资倒算税前工资X,X-2358.03-2774.16-【(X-2358.03-2774.16-3500)×25%-1005】=20000,求得税前工资=29292.19(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所得税=(29292.19-2358.03-2774.16-3500)×25%-1005=4160(元)
账务处理:
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39232.92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9292.19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7166.57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774.16
支付工资薪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9292.19
贷:银行存款 20000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社保 2358.03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公积金 2774.16
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4160
比较:
(一)方案二比方案一多支付成本=39232.92-28600-6450=4182.92(元)
(二)方案二比方案一可实现节税=(39232.92-28600)×25%=2658.23(元)
虽然最终方案二比方案一付出的成本高出1524.69(4182.92-2658.23)元,但其实现了风险的规避。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含税收入,不能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应先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即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观点:建议企业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执行方案二。
第一种方案是按照表面的理解,将企业承担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社保计入营业外支出。理由是:这部分支出并不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应该负担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个人负担,而且公司约定的薪资也不包括这一部分,所以不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而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种方案是将企业负担的个税、社保视同对职工的薪酬支出。理由是:“实质趋同”原理,个人部分由公司来交,等于变相给员工涨工资。这样的好处,就是工资账务处理正常化,坏处是个税上多交点。
以上的两种方案,我更倾向于第二种方案,而且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税和社保,本质上应该是对员工支付的一种薪酬,应将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作为税后工资,在缴纳个税、社保时将其还原成税前工资进行计算。
第二种方案的优越性还在于:
(一)使用第二种方案,企业负担的该部分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而第一种方案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的第三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第一种方案减少了个人实际应缴纳的个税,会产生税务风险。
例:甲公司为北京地区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其职工王某2017年11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0元,企业为其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应负担的社保、公积金,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25%。
第一种方案的做法如下:
计算应负担个人社保=20000×(8%+2%+0.2%)=2040(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公积金=20000×12%=2400(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所得税=(20000-2040-2400-3500)×25%-1005=2010(元)。
账务处理:
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28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0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6200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400
支付工资薪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0000
营业外支出 6450
贷:银行存款 20000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社保 2040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公积金 2400
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0
缴纳社保、公积金和个税的会计分录与一般情况的处理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第二种方案的做法如下:
由于2017年北京市的最高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为23118元,以税后工资20000元为基础推算税前工资,一定是高于23118的,适用25%的税率和1005的速算扣除数。
计算应负担个人社保=23118×(8%+2%+0.2%)=2358.03(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公积金=23118×12%=2774.16(元)
以税后工资倒算税前工资X,X-2358.03-2774.16-【(X-2358.03-2774.16-3500)×25%-1005】=20000,求得税前工资=29292.19(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所得税=(29292.19-2358.03-2774.16-3500)×25%-1005=4160(元)
账务处理:
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39232.92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9292.19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7166.57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774.16
支付工资薪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9292.19
贷:银行存款 20000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社保 2358.03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公积金 2774.16
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4160
比较:
(一)方案二比方案一多支付成本=39232.92-28600-6450=4182.92(元)
(二)方案二比方案一可实现节税=(39232.92-28600)×25%=2658.23(元)
虽然最终方案二比方案一付出的成本高出1524.69(4182.92-2658.23)元,但其实现了风险的规避。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含税收入,不能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应先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即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观点:建议企业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执行方案二。
- 上一篇:小规模纳税人都是按3%来交增值税吗?
- 下一篇:利息收入怎么核算?
- 07-15企业自备货车为客户运输本企业产品是
- 07-15车辆保险合同是否要缴纳印花税
- 07-15个体工商户建账的标准是什么?
- 07-15外国企业是否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 07-15怎样开具发票问题?
- 07-15电信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是
- 07-15【情景对话】废水处理涉税问题解析
- 07-15研发费是否属资本性支出
- 07-15以票管税的意义
- 07-15一般纳税人跨市县迁址进项税能否继续
- 07-15工程预交2个点怎么算?
- 07-15般纳税人开具的安装费,维护费适用的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没有交,申报时补交
- 07-152018安装费税率是多少?
- 07-15公司筹建期的个税分录怎么做?
- 07-15建筑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控制的合
- 07-15公司筹建期需要个税申报吗?
- 07-15分包业务的账务处理
- 07-15烟草消费税怎么计算?
- 07-15工程开发票备注栏必需要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