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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季初资产总额怎么填

2020-07-23 11:19 实务会计

企业所得税季初资产总额怎么填


《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并且,"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汇算清缴期到了,请大家务必注意获取税前扣除凭证的时间.

季初是资产负债表3月期末余额,季末是6月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这个是填表说明(二)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

季度初值,1,4,7,10月份的月初数据.

季度末值,3,6,9,12月的期末数据.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填报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实行查账征收,本年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简称"a类预缴申报表").

"实际利润额"为: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一)预缴时当期的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含),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先填报《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15%的积;同时在附表3的第3行"减半征税"栏填写"实际利润额"×10%的积.

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而改按20%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二)预缴时当期的累计实际利润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含),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纳税人,在《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栏,填报"a类预缴申报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5%的积.

(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第2行以及其他行次合计后的金额,即为按照税收规定在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再填到"a类预缴申报表"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的"本期金额"栏内.

以上是企业所得税季初资产总额怎么填的回答.每季季末的时候,我们需要进行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填写资产总额等等.具体的方法可以参考上文,如需其他解答或者学习其他知识,欢迎登入会计学堂的官网,我们每日更新大量的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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