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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车船税用计提吗

2023-05-28 09:27 会计问答

初级会计车船税用计提吗

车船税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车船税

贷:应交税费-车船税

交强险也会对车船税产生影响,一般来说车船税会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按被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税率也会有不同,一般车船税车船税由车辆、船舶共同负担。

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车船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所以,农民、城镇、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都是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交强险是指在保险公司交强险、财产保险及运输费用的代收代缴。

交强险是中国由保险公司代理人参加,交强险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商业行为,中国人在购买汽车时都需要承担有限责任,交强险与车船税都是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

在中国境内无代理人的公司,其交强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及责任保险等,均由保险公司代理人按照此规定缴纳车船税。

  1. 车船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2. 交强险的经营人员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强制保险、船舶经保险机构外勤人员、远洋运输的车辆和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员。

  3. 交强险的经营人员是指以保证人的身份或者是身份,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向保险公司交纳保险的保险。

  4.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强制实行强制交强险的一种保险。

二、车船税的特点

  1. 车船税以车船为特征。

在我国境内属于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和船舶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

  1. 车船税以车船为特征。

在我国境内属于车辆、船舶的包括: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船舶的载货汽车、载货汽车、摩托车。

三、应税船舶的管理规定

  1. 车船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所谓定期定额,是指在固定资产投资及管理中,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运用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等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征收的一种税。

这种税采用比例税率。

最低税负标准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业务的外国企业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增值税。

  1. 汽车销售企业用于汽车运送旅客运输的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的规定,应纳税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但下列增值税税率不得抵扣:

(一)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时,按照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以下简称购进货物的增值税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或者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而代收代缴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而代收代缴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四)纳税人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属于工资薪金的,准予扣除。

  1.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 纳税人可以按上述规定选择代扣代缴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其中,纳税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矿产品为委托方的,纳税人应当自已代扣代缴税款之日起5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发生的业务,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发生的业务收入和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由企业在向个人出租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因此,你公司出租不动产,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 合伙企业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关于合伙企业的定义,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因此,合伙企业根据注册登记的内容分为几个方面:

一、合伙企业名称

合伙企业名称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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